问答题
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9月发生如下业务:
(1)进口生产用原材料一批,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20000元,取得海关填发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生产用原材料,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00元。
(3)将自产的一批A产品无偿赠送其他单位,该批产品的生产成本为80000元,成本利润率10%,无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4)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不含税总价款50000元,销售合同约定当月收取60%的货款,本月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实际收回50%的货款。
(5)因管理不善导致上月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的原材料(已抵扣进项税额)被盗,账面成本10000元(含支付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运费成本2000元)。
已知,甲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甲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该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000+6000×3%-(10000-2000)×17%-2000×11%=18600(元)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该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80000×(1+10%)×17%+50000×60%×17%=20060(元)
问答题
计算该企业当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该企业当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20060-18600=1460(元)。
[解析] (1)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由于取得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所以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货物,如果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3)自产货物用于无偿赠送,增值税视同销售,其计税销售额按照同类货物的不含税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没有该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4)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以合同约定金额确定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