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四) 张某、李某、王某(均为中国自然人)欲共同投资生产红木家具。张某现有厂房、设备价值1000万元,李某现有木材价值1000万元,王某拥有红木家具雕刻技艺。若三人投资设立公司制企业,可成立的公司形式为
A、
有限责任公司
B、
股份有限公司
C、
上市公司
D、
无限公司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发起人5人以上,公司法第75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上市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尚不为我国认可。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