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是现行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之一,最早发端于1215年英国大宪章。其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变化,基本内容如下:①法定化,即犯罪与刑罚都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②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及其具体的法律后果都要作出实体的规定;③明确性,即刑法条文必须用清晰的文字表述确切的意思,罪刑规定尽可能具体、明确。罪刑法定原则的主要派生原则有:禁止类推;禁止事后法;禁止习惯法;禁止不定期刑;明确性原则等。
我国直到1997年刑法才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3条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可区分为以下两个基本方面:①积极的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②消极的罪刑法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刑法具有社会保护和人权保障两个方面的基本功能,罪刑法定原则是确保刑法实现这一功能的基石。罪刑法定的人权保障功能主要通过消极的罪刑法定原则实现,社会保护功能主要通过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实现。西方国家一般都是从消极方面限制刑罚权的适用,很少突出其积极方面。我国则对人权保障和社会保护两项功能予以兼顾,成为一大特色。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