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947年,南京国民政府设立的普通法院分为哪几级______
A、
初级法院
B、
高等法院
C、
地方法院
D、
最高法院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沿用北洋政府的法院组织体系,实行四级三审制。1932年10月公布《法院组织法》(1935年施行),改为三级三审制,第三审为“法律审”。普通法院分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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