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某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某地处县城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进行审核。2016年该企业的年度利润表(摘要)如下:
利润表 (摘要)
2016年 单 位 :万元
项目 | 本年累计数 |
一、营业收入 | 6500 |
减:营业成本 | 4600 |
税金及附加 | 50 |
销售费用 | 510 |
管理费用 | 790 |
财务费用 | 87 |
加:投资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 55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18 |
加:营业外收入 | 3.51 |
减:营业外支出 | 105 |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 416.51 |
减:所得税费用 | 104.1275 |
四、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12.3825 |
税务师对2016年度有关账户明细记录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发现如下情况:
(1) 将一批产品按市场价格换取材料,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产品的账 面成本为4 0 万元,不含税市场售价为56万元。企业的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 56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5200
贷:应付账款 255200
库存商品 400000
(2)“营业外收入”为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免料取得的收入,企业取得现金3. 51万元, 未开具发票,相关的成本已结转至 “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33100
贷:营业外收入 35100
(3) 经核实费用类科目的明细核算,归集企业全年在费用类科目中核算的有合法票据的“业 务招待费”为 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9 0 万元。
(4) “营业外支出”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的9 0 万元:二 是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工商管理部门处以的罚款12万元:三是订购的一批材料因临时取消 不再购进而支付给供货方的违约金3 万元。
(5) “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各明细栏目反映,支付给职工的合理工资总额合计700万元,发 生职工福利费合计1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5万元,d 取得相 关工会拨缴款收据,上述各项支付均己在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中核算。
假定该企业2016年度尚未结账,其他业务处理正确,且与纳税无关,无递延事项。
问题:
根据所列资料,计算该企业2016年度应补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 加的金额。
业 务 1,应确认销项税额=56x 17%=9.52(万元):业 务 2 , 成确认销项税额=3.51+ (1+17%) x 17%=0.51 (万元)
应补缴增值税=9. 52+0. 51=10. 03 (万元)
应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03X (5%+3X ) =0.8024 (万元)。
根据资料计算该企业2016年度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缴 企业所得税额。
(1)业 务 1,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56万元,确认主营业务成本4 0 万元:业务2,应确认“其 他业务收入”3 万 元 (3.51 + 1. 17),而非确认“营业外收入”,整体调减收入0.51万元。
企业利润总额=116.51+56-40-0.8024-0. 51=431. 1976 (万元)。
(2) 企业销售 (营业)收入=6500+56+3=6559 (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x 60%=3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6559x 5‰=32.795(万 元),业务招待费需纳税调增=50-30=20 (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6559x 15%=983.85 (万元)> 实际发生额9 0 万元,无须纳税 调整。
公益性祸赠扣除限额=431.1976x12%=51.7437 (万元),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 需纳税调增=90-51. 7437=38. 2563 (万元 )
被工商管理部门处以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浠纳税调增12万元。
支付给供货方的违约金可以在税前扣除,无须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700x 14%=98 (万元),需纳税调增=100-98=2 (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700x2. 5%=17. 5 (万元),需纳税调增=18-17. 5=0.5 (万元)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700x 2%=14 (万元),需纳税调增=15-14=1 (万元)
(3) 企业应纳税额=504.9539x25%=126.2385 (万元)。
(4)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26.2385-104.1275=22.1110 (万元)。
作出2016年度相关调账处理。(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1) 业 务 1 调账: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0
应付账款 255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60000
应交税费—— 成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5200
(2) 业务2 调账:
借:营业外收入 35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