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限,甲、乙双方又无法就租赁期限达成补充协议,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据此可知,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故选项BC正确。该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一个重要义务。租赁合同的解除并不能免除承租人的这一义务。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