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据此,刘某与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犯罪。应由检察院负责侦查。另外,根据《高检规则》第12条第2款规定,对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相互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进行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相关犯罪案件并案处理。刘某涉嫌贪污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且与苏某涉嫌共同犯罪。可以并案侦查,因此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