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签订了一买卖合同。乙用以自己为付款人的汇票支付了货款。丙为保证人,并在汇票上作了背书。甲取得汇票后,偿还了对丁的债务,并作了背书。现在,由于甲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发生纠纷。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丙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为甲、乙的买卖合同无效而消灭
  • B.假如丙作为保证人,没有在汇票上背书,那么他对丁不承担保证责任
  • C.甲、乙的买卖合同无效,因而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D.丙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为原因关系的无效而消灭,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票据法》第49条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可见,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为原因关系的无效而消灭。但是,根据《票据法》第46条的规定,保证应该为明示保证,即要在汇票上标明“保证”字样。故选项ABD正确,相反,C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