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规定向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年度报告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年度报告
公安部进行年度报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年度报告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