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大清民律草案》前三编“总则”、“债权”、“物权”的起草机关是( )。
A.礼学馆 B.修订法律馆 C.资政院 D.宪政编查馆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是由修订法律馆与礼学馆共同起草修订的。其中前三篇是总则、债权、物权,主要以“模范列强”为主,即依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法典为主,由修订法律馆聘请日本学者松冈义正起草。后两篇是亲属、继承,由于主要涉及中国传统,以“固守国粹”为主,由礼学馆负责修订。资政院和谘议局分别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中央咨询机关和地方咨询机关。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