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
【正确答案】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是指制定行政程序法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与此相关的体系。行政程序法可以发挥多方面的功能,但立法者可以作若干选择。立法者对行政程序的不同选择,形成了不同的行政程序法目标模式。中国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及其选择,一方面取决于中国的社会现实,另一方面受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重大影响。
   对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包括控制模式、效率模式与权利模式三种。第二种观点认为,行政程序法可以分为控权模式、保权模式和效率模式三种。上述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都存在着分类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而且,其各个目标模式之间在逻辑上也不严密,具有兼容性。
   实际上,世界各国的行政程序法,也都不外乎权利模式与效率模式这两种模式。权利模式和效率模式体现了行政程序法所追求的两个目标,即公民权利保障的增强和行政效率的提高。两者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放弃任何一个方面都难以使行政程序正常运行,但两者又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因而,在目标模式的选择上,单纯选择一种模式的情况比较少见,大都是以一种模式为主,兼顾他种模式。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各国纷纷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其目标模式的选择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偏重权利模式,重在表现公民权利,如美国行政程序法;二是权利模式与效率模式并重,既注重保障公民权利,又注重提高行政效率,如西班牙和奥地利的行政程序法。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是由于行政权力的膨胀,需要对行政职权加以限制;二是由于公民权利意识的强化,人们不满足于事后的救济,而要求在行政行为之前或行政行为的过程中预防行政机关对公民权益的侵犯;三是民主政治的发展,要求国家权力运转的公开化,增加公众的知情权。
   中国行政程序法目标模式的选择,在运用行政程序法基本原理、适应当代历史潮流的前提下,要从中国的现实情况出发。而从中国的现实情况来看,首先,公民的权利意识不强。其次,由于行政权的运转不良,造成行政效率低下。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近期内也难以使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有较大的提高。最后,行政法理论,特别是行政程序法理论的研究还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根据上述情况,中国行政程序法应选择以权利模式为主、兼顾行政效率的模式。这种模式既可以保护公民在行政程序中的合法权益,保障其监督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权利,真正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宪法原则,又可以改善中国行政效率低下的状况。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