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我国采取的设立原则是( )。
准则主义
特许主义
行政许可主义
强制设立主义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对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采取两种不同的设立原则: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殴立采取特许主义;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因为一般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设立采用的是行政许可主义。故选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