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
经营食品店的张某与李某有仇,某日李某之女到食品店为李某买食品,张某将沾有老鼠药的食品混在其他食品中包好交给李女拿回家,事后张某很后悔,随即到李家取回沾有老鼠药的食品。张某的行为属于( )。
A、
犯罪既遂
B、
犯罪未遂
C、
犯罪预备
D、
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此案张某的行为属于自动放弃犯罪的情形,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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