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成本为180万元,商品未发出,款项已收到。协议约定,甲公司应于2017年5月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220万元(不含增值税税额)。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此售后回购业务确认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______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余额=200+(220-200)÷5=2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