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单选29)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权范围的是(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以香港特别行政区为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11条第2款规定,港币的发行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故不选A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据此,不选B、D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4条第1款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据此,C项表述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权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