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10%的股份,并为乙公司常年提供最新研制的产品生产技术,乙公司生产产品的90%销售给甲公司。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担保的某项银行借款计5000万元于2014年5月到期。该借款系由乙公司于2010年5月从银行借入,甲公司为乙公司此项银行借款的本息提供60%的担保。乙公司借入的款项至到期日应偿付的本息为5100万元。由于乙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债权银行于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及为其提供担保的甲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并支付罚息80万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预计承担此项债务的可能性为50%。2015年3月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乙公司和甲公司败诉,甲公司需为乙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的60%,乙公司和甲公司对该判决不服,于3月15日上诉至二审法院。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二审法院尚未作出终审判决,甲公司估计需替乙公司偿还借款本息60%,的可能性为80%,即预计担保损失为3060万元。
要求:
问答题 编制甲公司2014年度发生的上述交易或事项有关的会计分录(假设甲公司所得税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预计担保损失作为暂时性差异处理;甲公司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编制会计分录:
在资产负债表日甲公司未确认损失;在日后期间满足确认负债的条件,应确认预计负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外支出)(5100×60%) 3060
贷:预计负债 306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060×33%) 76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65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29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295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29.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29.5
问答题 指出甲公司对上述或有事项是否要进行披露,若需要披露,请简要写出应披露的内容及披露的理由。(本题不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甲公司对上述或有事项应进行披露:
本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担保的某项银行借款于2014年5月到期,该借款系由乙公司于2011年5月从银行借入,本公司为乙公司此项银行借款的本息5100万元提供60%的担保。债权银行于本年7月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乙公司及为其担保的本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并支付罚息80万元。2015年3月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本公司需为乙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的60%,乙公司和本公司对判决不服,于3月15日上诉至二审法院。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二审法院未作出终审判决。
理由如下:在未决诉讼情况下,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披露其形成的原因。由于甲公司的该诉讼尚在上诉中,如披露预期会对公司的诉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可不披露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只需披露其形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