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甲为偿还赌债,找到乙商定绑架他人勒索赎金。二人将赵某骗出,用电棍将赵某打晕,带至一隐蔽处,用绳索将其捆住。甲在赵某身上搜出银行卡,逼赵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吩咐乙取出卡中的4万元。甲随后给赵某的母亲发短信,索要人民币200万元,并要求是旧钞。乙感觉事情不妥,便对甲说已弄到4万元了,赵母也不可能筹到200万元旧钞,不如放了赵某。甲不答应,并指使乙给赵母打电话索要赎金,乙只好照办。之后,乙骗甲说赵家已经报警,再次劝其放了赵某。甲便让乙放走赵某。(2015年一法专一第37题)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35.甲、乙的绑架行为是犯罪未遂、中止,还是既遂?
【正确答案】既遂。绑架罪系行为犯,本案中甲、乙已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对赵某的绑架行为,以实力控制了其人身自由。那么,即使没有勒索到财物,也构成既遂。
【答案解析】
问答题 36.甲、乙取出赵某卡中4万元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正确答案】构成抢劫罪。甲、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取得赵某的银行卡及密码,获得4万元,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抢劫罪。
【答案解析】
问答题 37.对甲、乙应如何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对甲、乙应以抢劫罪和绑架罪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处罚。根据司法解释,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个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