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月工资应纳税额合计=[(5200-3500)×10%-105]×12=780(元);24000÷12=2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合计应纳税额=780+2295=30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