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系夫妻,有一子丙。丙与丁结婚,生有一女戊。2008年丙去世,丁与庚再婚,二人一起照顾甲、乙的生活起居。2015年5月甲去世,对甲遗产的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A、
乙
B、
丁
C、
戊
D、
庚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解析】ACD。丧偶儿媳进了主要赡养义务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戊属于代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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