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 )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专项规划的审批机关
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
环评机构
环评批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