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系车主乙雇用专拉游客的小车司机,某日甲载3名乘客在路途中将横穿马路的丙撞伤。乙为逃避责任,乘客为赶路,纷纷要求离开现场。甲也因害怕而将车开走。丙终因抢救不及时死亡。则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此为过失共犯的规定。据此,选A项。本题表述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明显是过失,而不是故意,因而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不选B、D项。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表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本题表述明显不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表现,故不选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