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C公司2×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委派了注册会计师甲、乙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甲、乙对应收账款审计采用了积极式函证程序,其中:债务人W和债务人M回函结果与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不一致;对债务人N进行了首次发函后未得到回函。

1.注册会计师甲、乙针对债务人N未回函情况应采取哪些措施?
【正确答案】函证应收账款时,如果向某债务单位寄发的首次积极式询证函未能得到回复,注册会计师应寄发第二封询证函,如果仍未能得到回复,应实施必要的替代审计程序,如检查与销售有关的合同、发货凭证等。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应收账款函证结果与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有:
①被审计单位与债务人的入账时间可能不一致;
②被审计单位与债务人一方或双方可能存在记账错误;
③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在出现差异时,注册会计师应相应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①分析函证结果差异的原因,作进一步核实;
②应当估算应收账款总额中可能出现的累计错报是多少,为取得对应收账款累计错报更加准确的估计,也可以进一步扩大函证范围;
②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