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杀人案,犯罪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第一审法院为防止被害人家属和旁听群众在法庭上过于激愤影响顺利审判,决定作为特例不公开审理。经审理,第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甲上诉。对于本案,第二审法院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组成合议庭
B.把案件作为第一审案件审理
C.审理后改判
D.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本案对普通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的公开审理原则。因此,在二审时,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因此D项正确, 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因此A项正确。另外,二审程序有自己的特点和程序,并非就是把案件作为一审案件进行审理,因此B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