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7.
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在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三间房一并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甲、乙是继承房屋的共同所有人
B、
加盖的房屋归甲所有
C、
加盖的房屋归甲、乙共有
D、
乙有权请求丙返还所购三间房屋
E、
乙有权请求丙返还继承的两间房屋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1)选项A:继承遗产分割前由甲、乙共同所有;(2)选项BC:加盖的房屋是一个独立的物,归甲所有;(3)选项DE:甲对继承的房屋是无权处分,丙对该部分善意取得;甲对加盖的房屋是有权处分,丙依买卖合约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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