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欺诈客户的行为有哪些?
【正确答案】欺诈客户是指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证券经纪过程中,违背客户真实意思,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79条的规定,欺诈客户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如果客户作出委托指令,但证券公司违背客户委托的事项,为客户买卖证券即构成违背客户委托的欺诈行为。可见要构成这种欺诈行为,必须是客户下达了买入或卖出证券的委托指令,并且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入或者卖出了证券,证券交易的结果不符合委托的内容。
   (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根据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规则,证券公司应当在证券买卖成交后规定的期限内将书面确认书交给客户。向客户提交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是证券公司的法定义务,客户有权要求取得该书面确认文件。如果客户同意放弃获得该书面确认文件的,证券公司应当取得客户的事先认可。
   (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这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或者其从业人员擅自将客户账户上的证券或资金挪作他用,如将客户账户上的证券用于质押,将客户账户上的资金用于自营或者转借给他人等。客户账户内的证券和资金均属于客户资产,而不是证券公司的财产。这些财产应当单独管理,不能与证券公司的财产混合。证券公司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属于违反信托义务的欺诈行为。
   (4)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是指在客户没有发出委托指令的场合下,证券公司利用该账户发出证券买卖指令。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证券公司或其从业人员未经客户委托授权,擅自买卖客户账户上的证券;一是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假借客户名义买卖证券,所买卖的证券可能是客户账户上的证券,也可能并不动用客户账户上的证券,而是假借客户的名义开立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买卖。
   (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在证券交易中,客户买卖证券须按成交额的一定比例向证券公司支付佣金。证券公司为了牟取佣金利益,可能采取引诱手段使得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诱使是证券公司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引诱客户买卖证券的行为。不必要的证券买卖,主要是指对客户的经济利益来说是没有必要,既不能获得多少利润,也不能减少多少损失的证券交易。
   (6)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这种行为发生在证券公司和与证券公司存在概括委托关系的客户之间,与证券发行和交易中的虚假陈述有所不同。第一,行为人不同。通过这种方式欺诈客户的行为人是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而虚假陈述的行为人是发行人和上市公司。第二,证券公司提供或者传播虚假信息的载体不同。虚假陈述通常是在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不真实陈述,欺诈客户的信息却可以借助各种载体。第三,提供或者传播虚假信息所侵害的投资者不同。证券公司欺诈客户时,受害的投资者往往具有相对性,而在虚假陈述中,受到虚假信息损害的投资者往往是不特定的多数人。
   (7)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这是一项概括性的规定,这样规定是考虑适应复杂多变的实际情况和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对付新形式的证券欺诈行为的需要,使法律更具灵活性.有利于打击各种欺诈客户的行为,也可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