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广州都督裳(姓氏)仁弘尝率乡兵二千助高祖起,封长沙郡公。仁弘交通豪酋,纳金宝,没降獠为奴婢,又擅赋夷人。既还,有舟七十。或告其赃,法当死。帝(太宗)哀其老且有功,因贷为庶人,乃召五品以上,谓日:“赏罚所以代天行法,今朕宽仁弘死,是自弄法以负天也。人臣有过,请罪于君,君有过,宜请罪于天……”房玄龄等日:“宽仁弘不以私而以功,何罪之请?”百僚顿首三请,乃止。——《新唐书·刑法志》  

根据上述材料,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1)仁弘被控何罪?唐太宗是如何处理此案的?(2)按照唐朝的八议制度,仁弘受到宽贷的原因是什么?(3)唐律关于八议的规定是什么?八议的历史渊源和影响是什么?

【正确答案】

本题考查唐朝的八议制度。唐朝的法律制度一直都是法制史部分的重点,应重点复习。本题直接以文言文作为案例,这就会导致部分考生存在理解困难等问题。建议考生先简单阅读提出的问题,确定相关朝代及相关法律制度,再阅读案例材料,最后带入相关知识点进行做答。即便忘记相关法律制度,大多数情况下,考生也能通过文言文案例信息推理出相关规定。

(1)仁弘被控犯赃罪,应处死刑。唐太宗宽贷了仁弘的死罪,免为庶人。

(2)按照唐朝的八议制度,仁弘受到宽贷的原因是:仁弘对国家有大功勋,属于八议中的“议功”。

(3)①唐律关于八议的规定:八议是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此八类贵族官僚犯罪,可受到减免刑罚等优待。

应八议者犯死罪,先由司法官将其罪行和符合议的条件上奏,再由大臣集议并提出处理意见,最后由皇帝裁决;犯流刑以下罪,依律减一等处刑。

犯“十恶”者,不在八议之列。

②八议的渊源:八议源于西周的“八辟”,曹魏时正式入律。

③八议的影响:八议是古代优遇贵族官僚的特权法律制度,至唐趋于系统化和完备化,对后世立法影响极大。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