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9.《法经》中规定“六禁”的篇目是( )(2010年一综一第43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经的内容第5篇《杂法》规定了“六禁”: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徙禁、金禁等。具体为:
①淫禁。禁止夫有二妻或妻有外夫。杂律略日:“夫有一妻二妾,其刑腻,夫有二妻则诛;妻有二夫则宫。”
②狡禁。有关盗窃符玺及议论国家法令的罪行。杂律略曰:“盗符者诛,籍其家,盗玺者诛,议论国法者诛,籍其家及妻氏。”
③城禁。禁止人民越城的规定。杂律略曰:“一人则诛,自十人以上夷其乡及族。”
④嬉禁。关于赌博的禁令。杂律略曰:“博戏,罚金三币;太子博戏,则笞,不止,则特笞,不止,则更立。”
⑤徒禁。禁止人民群聚的禁令。杂律略曰:“群相局,一日则问,三日、四日、五日则诛。”
⑥金禁。有关官吏贪污受贿的禁令。杂律略曰:“丞相受金,左右伏诛,犀首以下受金,则诛;金自镒以下,则罚不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