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不得做广告的药品是
非处方药
处方药
精神药品
化学原料药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军队特需药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明令停止或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批准试生产的药品不得发布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