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英国采取的教育重建措施
①《巴特勒教育法》
1944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教育大臣R. A. 巴特勒的教育法案,史称《1944年教育法》,亦称《巴特勒教育法》。法案的具体内容包括:
a.废止教育署,改设教育部,加强国家对教育的控制和领导;
b.重建十年制义务教育系统,将法定的公共教育体系分为初等教育(5~11岁)、中等教育(11~18岁)和继续教育(为离校青少年而设)三个连续的阶段;
c.进行中等教育的学校有文法学校、技术中学和现代中学三种,儿童11岁后参加国家规定的考试,进而分流;
d.设立大学生奖学金,以帮助有才华的学生考入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e.将教会学校纳入国家教育体制,并规定在所有公立和私立学校进行宗教教育。
②《罗宾斯报告》
《罗宾斯报告》拟定了至1980年的英国高等教育发展规划。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a.提议大力发展高教事业;
b.提高中学生升入高等院校的人数比例;
c.提高工科学院的地位,使之升格为大学或大学学院;
d.把高级工艺学院升格为有学位授予权的工科大学;
e.把培养教师的学校改为能授予学位的教育学院。
③广播大学的创办
在《罗宾斯》报告发表的同年,英国办起了广播大学,1971年定名为开放大学,对世界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它利用广播、电视、函授和面授方式,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水平的高等教育。
这样,“二战”之后的英国高等教育就获得了很快的发展,新成立了12所地方大学。这些大学一开始就有学位授予权并设立了一些新系科,其办学方向是为地方工业发展培养人才。此外,英国还成立了一批技术大学和学院。英国的教育重建为英国20世纪后半期的教育和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法国采取的教育重建的措施
①郎之万一瓦隆方案
在战争结束前夕的1944年,法国政府组织了“教育改革委员会”,由著名物理学家保罗·郎之万和心理学家H. 瓦隆分别担任正、副主席。委员会于1947年向议会递交了教育改革报告,史称“郎之万—瓦隆方案”。该方案提出了6项教育改革的原则:
a.强调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一切儿童除因自己才能的限制外,应不分出身、种族和社会地位,都有受教育的机会;
b.承认社会上一切工作的价值平等,知识分子与劳动者所从事的一切手工的、技术的、艺术的以及学术工作有同样的尊严;
c.尊重儿童的性格,发展每个人的才能,给他们完备的教育;
d.建立指导原则,对学生首先进行一般方向指导,然后再给以职业方向的指导;
e.各级学校教育均实行免费;
f.加强师资培养,提高教师的地位。
在此基础上,报告建议实行6~18岁的义务教育制:
a.6~11岁为基础教育阶段,是幼儿教育的继续;
b.12~15岁为方向指导阶段,教师根据对学生的系统观察,对其发展方向予以指导;
c.16~18岁为依据学生决定的方向进行分别教育阶段;
d.高等教育分为2年预科阶段、2年硕士阶段和最后的国家学位阶段。
②戴高乐政府的教育改革
1959年,戴高乐政府在“郎之万—瓦隆方案”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并公布了教育改革的方案,以适应战后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该教育改革法令于1月6日颁布,其主要内容是:
a.实施10年义务教育(由原来的6~14岁延长到16岁),义务教育的最后三年可在各种类型的职业技术学校或工商企业办的艺徒学校中完成;
b.普通中等教育学校的长期课程为7年,中学一、二年级为观察和指导期,毕业时参加学士学位考试,学位会考通过者可直接升入大学;
c.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的地位;
d.对高等教育的改革集中于“民主化”与“现代化”;打破了人文学科在大学中的统治地位,加强了科学技术教育,重视教育教学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开设接受非中学毕业生的院系。
③发展职业教育
a.1971年,法国议会通过了《职业教育方向法》等四个性质相同的法律。这些法律对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并提高其地位、推动第一阶段中学结构改革、扩大教育机会,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b.法律把职业教育规定为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明确了普通中学承担普通教育和职业训练的双重任务,要求从初中第三学年到高中第一学年开设大量职业技术选修课,在义务教育的最后三年加强职业技术教育。
c.1975年的《哈比改革法》促使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结合。
d.法国通过教育重建,恢复了遭受战争损害的教育,并通过改革为此后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为教育的民主化和平等化做出了贡献,进而促进了法国社会的进步。
(3)联邦德国采取的教育重建的措施
①教育管理体制
1949年制定的《基本法》确立了联邦德国教育事业各州自行管理的分权原则。1964年10月18日,联邦各州州长在汉堡签署了《联邦共和国各州之间统一学校制度的修正协定》,基本上形成了战后联邦德国统一的学校教育制度,成为了后来德国学制的基础。
②各级各类教育
a.初等教育
联邦德国的初等教育学校仍采用共和时期的四年制基础学校,这是所有年满6周岁儿童都必须进入的国民初级学校,是义务教育的第一阶段。儿童此后进入相当于初中的1~2年“观察期”,经过指导和选择,使儿童再进入较高的中等学校。
b.中等教育
联邦德国的中等教育通过主体中学、实科中学和完全中学三种类型的学校来实施:
第一,主体中学已开始进行了一些职业教育,毕业生也只能升入初级职业学校学习;
第二,实科中学学习年限为6年,学习程度略高于主体中学,但低于接下来的完全中学,因而又被称为中间学校,主要培养工商业人士、政府和企业的职员;
第三,完全中学的招生要经过严格选拔,并需交纳很高的学费,学习过程的淘汰率也较高,但其毕业生一般也都可以升入大学。
c.职业教育
第一,职业教育在德国受到高度重视,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
第二,联邦德国实施职业教育的学校有职业学校、职业专科学校、职业补习学校、专科高中、专科学校和职业完全中学等,这些职业技术学校之间差异很大。
第三,从所能获得的学校结业证书或职业结业证书来看,这些职业技术学校主要有三种不同的形式:进行双元制职业教育;进行与职业有关的普通教育;进行与职业有关的普通教育,可获得升入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学校资格的职业技术学校。
d.高等教育
联邦德国的高等学校,大致可分为学术性大学和非学术性大学两类:学术性大学一般被认为学术水平高、学术贡献大、学术地位高,它们享有较大的自治权。非学术性大学主要包括高等专业学院和职业学院。
(4)异同点
①相同点
a.都加强国家对教育的管理;
b.都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
c.都重视高等教育的发展。
②不同点
a.英国的教育将教会纳入国家教育体制,在学校教育中进行宗教教育;
b.法国的教育更加注重尊重儿童的天性,给儿童以完备的教育;
c.联邦德国的教育实行分权的原则,对教育质量要求更高。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