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被告某市五金交电公司于2004年初买进五辆进口日产牌汽车,意欲销售,但因其经营范围中无权经营汽车业务,于是被告于2004年3月委托某市汽车贸易公司帮助联系销售汽车业务。被告并与该汽车贸易公司订立了口头委托协议,主要内容是:因我公司无经营汽车业务权,故委托某市汽车贸易公司为代理人,每售出一辆汽车,代理人某市汽车贸易公司可得手续费2000元人民币。2004年8月和11月,由某市汽车贸易公司代理,被告卖出面包车两辆。2005年1月由某市汽车贸易公司代理,被告与某市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购销三辆日产牌面包车的买卖合同,每辆价款10万元人民币,共计30万元人民币。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后,由出租汽车公司交付定金7万元人民币,合同价款待收到汽车后10日内付清。2005年2月6日由卖方送货,买方于送货地点验收。2005年2月6日被告给原告某市出租汽车人送货时,途中发生翻车事故,使汽车严重致损。买方出租汽车公司得知汽车致损后,立即向被告五金交电公司询问情况。回答说汽车被轻微损伤,正在修理,一星期后就没事了。一个月以后,原告仍未见送货,于2005年 3月2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双倍返还汽车定金14万元人民币。
原告起诉状中诉讼理由是:①被告未按.买卖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汽车,应承担违约责任;②签订买卖合同时,被告方代理人未说明被告无权经营汽车业务,被告方自己也未曾说明,只是致损后,经了解才得知被告超出经营范围经营汽车;③鉴于目前汽车已被损坏,合同无法履行,要求终止汽车买卖合同,并要求被告方双倍退还已经给付的14万元定金及利息。
问答题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买卖汽车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原、被告之间的汽车买卖合同有效。虽然原告的行为超出了其经营范围,但并不为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应为合法有效。 《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经营范围的,该代表行为有效。"《合同法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该第10条恒为司考的重点、难点,考生一定要真正领会其立法精神,并能灵活运用。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原、被告双方关于定金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双方关于定金的约定,其中6万元部分是有效的,余下1万元部分无效。因为定金超出合同总价款的20%的部分无效。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那么,如果定金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其效力如何呢?是整个定金条款统归于无效,还是超过20%的部分无效呢?《担保法解释》第121条对此给予了明确回答。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主合同的标的额是30万元,20%的限额应为6万元,故7万元定金中有1万元不应予以支持。应注意,这1万是不能视作预付款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给交付者。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汽车贸易公司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汽车贸易公司的代理行为有效。 前面已经分析到,其实五金交电公司是可以直接订立汽车买卖合同的,但该公司误以为自己无经营汽车业务权,故委托汽车贸易公司作为代理人买卖汽车。该委托代理是合法有效的,不能因为被代理人无经营汽车业务权而据此认定代理行为违法。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被告应否双倍返还定金?返还数额是多少?
【正确答案】被告应双倍返还定金12万元。 本案中原告已经交付了定金,而被告迟延履行违约在先,后又隐瞒真实情况,现在汽车严重损坏,不能履行合同,故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双倍返还数额应为12万元,而非14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被告应否退还定金利息?
【正确答案】被告不应退还定金利息。 定金罚则的内容体现在《担保法》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换言之,双倍返还定金的,是不再返还定金利息的,这也是定金与预付款的一大区别所在。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设原告方主张双方合同无效,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予支持。因为既然原告已经主张合同无效,就不应再主张请求对方承担定金罚则这一违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上的定金,只有一定的担保作用,但其主要是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而存在的,而违约责任的适用是以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的。现原告既然已经主张合同无效,再去要求对方承担定金罚则责任,是自相矛盾的行为,故不予支持,因为定金合同(条款)是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而存在的,主合同无效,从合同自然无效。既然定金约定无效,即无所谓定金责任的适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