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7年第188号),属于必须更名的情形是
明显夸大疗效,误导医生和患者的
药品名称有地名、人名、姓氏,品种有一定的使用历史
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各种中成药制剂
药品名称中有“宝”“精”“灵”等,但品种有一定的使用历史
本题主要考查中成药必须更名的情形。中成药名称必须更名的情形:明显夸大疗效,误导医生和患者的;名称不正确、不科学,有低俗用语和迷信色彩的;处方相同而药品名称不同,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而处方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