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精解] A项中某甲的行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应当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故应当排除A项。根据《刑法》第138条的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故应当排除B项。根据《刑法》第129条的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故应当排除D项。《刑法》第139条之一的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一个兜底性条款,只有在其他条款都不能适用时才能考虑适用该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