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资料]某建筑工程公司4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当月承包工程取得主营业务收入390万元,其中包括应支付给某工程队的分包工程价款30万元。
(2)建筑公司提供工程用材料32万元。
(3)取得其他业务收入共13万元,其中机械作业收入为3万元、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收入10万元。
[要求]根据所给条件做出该建筑公司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按照规定,该公司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
【正确答案】(1)收入的确认
借:银行存款 39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600000
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工程款 300000
借:银行存款 13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30000
(2)提供工程用材料
借:主营业务成本 320000
贷:原材料 320000
(3)月份终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营业收入应纳的营业税。
首先,按照税法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他人的,应以工程的全部价款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其次,按照税法规定,无论工程款如何结算,由建筑业的应税营业额应包括工程所用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则该公司应纳营业税为:
应纳税额=(390-30+32)×3/%=11.76(万元)
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17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17600
(4)对于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企业在支付分包工程价款时,应按规定代扣代缴分包人应纳营业税。计算代扣的营业税时:代扣税金=30×3/%=0.9(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工程款 9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9000
(5)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出其他业务收入应纳营业税:机械作业收入属于“建筑业”税目,应按3/%缴纳营业税。则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3×3/%=0.09(万元)
对于转让无形资产收入,按照税法规定,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应按5/%缴纳营业税。则应纳税额=10×5/%=0.5(万元)
对于其他业务收入应纳税额,该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 5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900
(6)月度终了,该公司实际上缴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32500
贷:银行存款 13250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