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从乙二手汽车公司购得1辆二手别克车,开了不到1个月,发现发动机和刹车装置有重大瑕疵,影响到驾驶安全。遂找乙公司要求退车,乙公司尽管事先知道车的状况,仍不同意退车,甲遂以欺诈为由要求法院撤销合同。法官问甲:“购买时你是否向销售员询问了该车的发动机和刹车有重大瑕疵?”甲回答说:“没有”,法官遂说:“既然你没问他,怎么说他欺诈你呢?再说了,二手车交易本身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遂驳回了甲的请求。下述判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 欺诈的判断 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补缺
[解析] (1)倘若一方具有主动披露信息的义务而违反,构成不作为,或曰隐瞒,也会构成欺诈。而是否构成隐瞒,关键是判断一方是否具有主动披露信息的义务,而这又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处于明显的信息不对称以及交易的特定环境。一般就二手车交易而言,卖方掌握着信息的绝对优势,故具有主动披露的义务;而且,一舣买方对于汽车的了解也是有限的,而专门的二手车交易商则是这一领域的专家,这也要求卖方尽更多的注意义务,其中之一就是主动披露汽车的瑕疵。所以,法官的观点不正确,而且法官的这种沦调还会起到助长不诚信行为的作用。故排除A项,选B项。
(2)按照《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选C项。
(3)尽管双方关于标的物的质量没有明确约定,但是,根据《合同法》第62条,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因此,补足质量条款后,甲可因质量不合该要求,主张乙承担违约责任。而并非如法官所说的“二手车交易本身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故选D项,排除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