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华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17年4月23日经法院宣告破产。法院指定有关部门组成的清算组接管企业。华源公司截止2017年4月23日的部分账户余额如下:(1)“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120000元;(2)“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余额251300元;(3)“股本”科目余额2500000元;(4)“未分配利润”科目借方余额5600000元;(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185300元,估计其破产资产清算净值为190000元;(6)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00000元,估计其破产资产清算净值为230000元;(7)应付账款540000元,其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共益债务的金额2000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华源公司在编制破产宣告日清算资产负债表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编制破产宣告日清算资产负债表时,清算净值项目金额=—120000—251300+2500000—5600000+(190000—185300)+(230000—200000)=一3436600(元),选项A正确;金融资产投资项目,根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科目余额合计数填列,金额为其破产宣告日破产资产清算净值190000元,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金额为其破产宣告日破产资产清算净值230000元,选项B错误;原“应付账款”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共益债务的金额200000元,转入应付共益债务项目,选项C、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