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甲能够善意取得相应的物权?______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 善意取得也称为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转让标的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善意取得不限于所有权,其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根据《物权法》机动车属于特殊动产,其所有权的变动模式是交付生效、登记对抗主义,即买卖双方的所有权变动看交付,交付之后归买受人。买受人和第三人之间所有权的归属看登记,A选项中乙将汽车卖给丙,丙取得汽车的所有权,乙再卖给甲属于无权处分行为,甲取得汽车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的要件,取得所有权,所以,A项正确。B项中乙将小狗送给不知情的甲,不属于有偿转让,甲不能善意取得小狗,所以,B项错误。C项中不转移所有权的买卖,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动产抵押给不知情的甲,属于无权处分的行为,且该抵押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所以,C项应选。D项中承租人擅自处分租赁物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是从题中的表述并不能看出租赁物已转移占有,不符合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的要件,所以,甲不能善意取得租赁物。D项不应选。因此,本题应选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