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持有效客票的乘客A在列车停靠站台后沿步梯下车,此时列车突然启动,致使其落入列车和站台间的夹缝。正在站台上的列车员急忙扒上列车,阻止其他下车旅客,并拉下紧急制动,列车在滑动100余米后停下,尾车末端距离乘客A坠车地点已有十几米,乘客A的左腿膝盖10厘米以下被轧断,右脚也严重受伤,事后医院为乘客A实施了左小腿及右脚掌截肢手术。乘客A因此诉至法院,要求铁路运输部门对其伤害做出赔偿,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问:铁路运输部门是否应承担伤害赔偿责任?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乘客A持有效客票乘车,与铁路运输部门构成合同关系,根据《铁路法》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的安全,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除能证明人身伤亡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例中,伤害发生在乘客A下车过程中,符合铁路部门有关赔偿范围(旅客自剪票进站直至到达行程终点出站时止)的规定。同时铁路运输部门有过错,在乘客下车时列车突然启动,而非乘客故意或过失,因此根据《铁路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