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乙企业委托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1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8000元(不含增值税),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尚未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要求:编制乙企业拨付委托加工材料、支付加工费、交纳税金、加工完成收回加工物资等业务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0
贷:原材料 100000
(2)支付加工费用的会计处理:
应缴增值税=8000×17/%=136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
贷:应付账款 9360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108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800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