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当前我国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
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 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薄弱。 疾病已成为农村居民脱贫致富的主要制约因素。 另外, 城乡之间及不同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和人民健康水平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做好农村卫生工作、保护和增进农村居民健康, 是各级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农村卫生工作主要包括下面几个重点:
(1) 全面落实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我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 《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 的方针, 高度重视发展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并随着农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初级卫生保健水平。
(2) 改革卫生管理体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 打破部门和所有制界限, 对农村卫生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农村卫生机构要以公有制为主导, 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卫生机构的发展。 根据各地区实际, 乡镇卫生院可以由政府和集体投资举办, 也可以合作经营。 允许社会、 个人投资举办医院和医疗诊所。 村卫生室可以集体办、 村医联办,也可以个体承办。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 业务、 经费等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 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与监督作用, 提高乡村卫生组织的综合服务能力。
(3) 健全卫生服务网络
要优化县(市)、 乡、 村卫生资源配置, 调整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功能, 改善服务质量, 提高服务效率。 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按照职能, 突出服务重点, 资源共享, 避免重复建设。 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 预防保健为主;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计划生育为主。 县级卫生机构要贯彻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 落实对农村卫生技术指导的责任, 发挥培训农村卫生人才的作用。 县级预防保健机构要把预防保健工作深入到农村基层。 除中心卫生院之外, 一般乡镇卫生院不向医院模式发展。 要加强村卫生室建设, 使之能够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 方便的常见伤病诊治服务, 并承担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任务。
(4) 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
乡镇卫生院要建立权责明确、 民主管理、 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的运行机制。 要坚持公开、 平等、 择优的原则,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招聘作风好、 懂技术、 善管理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优秀人才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 适当提高其待遇并将其工资和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列入财政预算。 要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 对不称职的乡镇卫生院院长予以解聘。
(5) 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素质
要加快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结构的调整。 各地区要制定规划, 加强对乡镇卫生院院长管理技能的培训和卫生技术人员全科医学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乡镇卫生院医生在 3~5 年内达不到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要转岗分流。 要严格控制乡镇卫生院内非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 对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要有计划地清退。 要加强对现有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 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力争用 10 年的时间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完成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
(6) 加强药品供应与使用的管理
要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方便农村居民购药。 支持、 鼓励大中型批发企业兼并、 改造地(市)、 县(市)批发企业为地区基层配送中心。 支持、 鼓励向农村发展药店连锁经营。 促进农村卫生机构集中采购药品, 也可通过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由乡镇卫生院为乡村医生统一代购药品。
(7) 实行多种形式的农村居民健康保障办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引导, 支持多种形式的农村居民健康保障办法, 建立适合农村经济状况的筹资机制和管理体制, 并通过宣传教育, 提高农村居民自我健康保障意识, 从而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 按照自愿量力、 因地制宜、 民办公助的原则, 继续完善与发展合作医疗制度。 合作医疗筹资以个人投入为主, 集体扶持, 政府适当支持, 坚持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合作医疗的水平、 形式可有差别。 有条件的地区, 提倡以县(市) 为单位实行大病统筹, 帮助农村居民抵御个人和家庭难以承担的大病风险。
(8) 重视做好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卫生工作
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并根据需要安排扶贫资金用于卫生扶贫。 要坚持东部支援西部、 城市支援农村的做法。 卫生行政部门在组织全国卫生系统对口支援活动中, 要优先安排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员培训、 技术和管理指导。 巡回医疗、 设备支援等, 并使之制度化。 在政府组织的卫生支农中发生的有关费用, 由派出地区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