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厂于2008年3月1日开始使用“大华”牌商标,乙厂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的商标。甲、乙两厂均于2009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大华”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厂的申请文件于5月7日寄至,乙厂的文件于5月4日寄至。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A.同时公告,因甲乙两厂申请日期相同
B.公告乙厂的申请,因乙厂申请在先
C.公告甲厂的申请,虽然甲乙两厂同时申请,但甲厂使用在先
D.由商标局自由裁定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同时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第1款的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