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法学院学生就有关法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考点] 法的规范作用、法的渊源 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一个确定性的法律规则可以具有不确定的指引作用。如《合同法》第162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不确定指引是指法律规范通过设定人们的行为模式而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和引导的作用。本条文中买受人可以选择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给予当事人一定的选择,是不确定的指引。故A项正确。法对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这种对人的行为的指引分为两种形式:个别指引和规范指引。前者指通过具体指示形成对具体的人的具体情况的指引,后者指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个别指引非常重要,不过就建立和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言,规范性指引具有更大的意义。故B项错误。立法者不是在创造法律,而只是在表述法律,是将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包括生产关系、阶级关系、亲属关系等在内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规范、社会需要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并运用国家权威予以保护。故C项错误。在我国,已签订过加入过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都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故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