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本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有______。
    Ⅰ.监管谈话、重点关注
    Ⅱ.责令进行业务学习
    Ⅲ.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
    Ⅳ.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负责人和内核负责人违反本办法,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重点关注、责令进行业务学习、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