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转让背书无效情形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选项A,我国票据法不承认不记名背书,汇票背书人背书时,被背书人名称属于绝对记载事项。如果汇票背书人背书时不记载被背书人名称,汇票转让将不成立,背书行为无效。但根据《高法审理票据纠纷案司法解释》的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选项B,背书不得附有条件,否则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所附的条件无效,但是背书行为有效,选项C,根据规定,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选项D,对于背书人记载禁止背书,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但不影响背书本身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