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其五刑之目:凡七下至五十七,谓之笞刑;凡六十七至一百七,谓杖刑;其徒法,年数杖数,相附丽为加减,盐徒盗贼既决而又镣之;流则南人迁于辽阳迤北之地,北人迁于南方湖广之乡;死刑,则有斩而无绞,恶逆之极者,又有凌迟处死之法焉。”该史料记载的五刑之法,作出上述规定的朝代是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元世祖忽必烈为标榜仁政,规定对于犯人“天饶他一下,地饶他一下,我饶他一下”,因此将唐宋以来以十为尾数的笞杖刑改为以七为尾数的笞杖刑,笞刑改为十下决七下,二十至三十决一十七下,四十至五十决二十七下;杖刑六十至七十决三十七下,八十至九十决四十七下,一百决五十七下;徒刑,一年至一年半,决六十七下,二年至二年半,决七十七下,三年,决八十七下,四年,决九十七下,五年,决一百零七下。对于贩卖私盐的盗贼,决杖并加镣。对于处流刑的,南人迁于辽阳迤北,北人迁于湖广之地。死刑有斩和凌迟,没有绞刑。规定上述五刑之法的朝代是元朝,选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