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厂和乙厂是某市两个独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2008年该市人民政府在未征得任一方主体同意的情况下,将上述两家公司并人该市另一集体所有制企业——丙公司。对于该市人民政府的行为,可以提起诉讼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原告的确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