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 )。
A.运用职权宣布转让无效 B.行使优先购买权
C.无权干涉 D.对其进行处罚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