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55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此条即新闻报道甚多的“明星代言承担连带责任”,就此有人看好,有人抱怨。
答题要求:
(1)运用你所掌握的法学知识和相关的社会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请运用法学有关理论和相关知识谈谈你对明星代言的看法。
【正确答案】[参考例文]
明星代言虚假产品致消费者损害的,应当就其过错范围,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首先,明星应当为其虚假代言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明星代言自然有其相当大的影响力,但是,若明星明知某食品广告虚假,并无广告宣传中的各种作用,而为其代言作宣传,则为欺诈。消费者因明星代言购买产品而导致损害的,明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明星承担连带责任应当符合民法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明星应当有为虚假广告代言的主观故意。即明星在明知或应当知道产品广告虚假的情形下,而为广告代言,应当受到法律的处罚。
最后,明星应当负有合理审查义务,即相关检验、检测、安全报告、质量认证等,足以使明星认为产品广告为真的前提下,其代言才能合法,只有明星证明其在代言过程中全部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后,方不承担连带责任。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也是对明星随意代言虚假广告行为的有力遏制。
明星代言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要求,若明知产品广告虚假却仍然代言,则其应当为自己的行为对受害的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这不仅是法的秩序价值、自由价值和正义价值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不容回避的重要问题之一。
【答案解析】明星代言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这一问题的跨度涉及法理、民法和诉讼法,因而难度较大。就此而言,解答思路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明星为什么会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明星如何承担连带责任?就为什么承担责任而言,可以从社会背景(如三鹿奶粉案)、民法上的共同故意等角度分析;如何承担连带责任,就结合诉讼程序,分析是否所有案件均可将明星诉至法庭?是否由明星证明自己的无过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