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民诉法第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双方约定的案件管辖地合法。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129条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本案中A市是主合同约定的管辖地,而D市是保证合同约定的管辖地,双方纠纷的管辖法院应依主合同确定为A地。但由于该保证合同是连带责任保证,因此债权人乙可以选择在担保人住所地C市起诉丙公司。因此A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