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教育机构是( )。
专门学校
普通学校
特殊学校
残疾人学校
解析: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