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区域实行( )。
安全填埋
集中封存
深地质处置
近地表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区域实行近地表处置;高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实行集中的深地质处置。